关于开展“学文件、明方向、集智慧、谋发展”学习研讨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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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山西教育科
发布时间:2019-08-26
各中心(室):
2019年6月19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29号),2019年7月8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、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》(中发[2019]26号)。这两个文件的下发是基础教育领域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大事。为扎实贯彻落实好两个文件精神,做好相关学习宣传工作,经院务会研究,决定在2019年9月份集中开展“学文件、明方向、集智慧、谋发展”学习研讨活动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以中心(室)为单位,围绕两个文件,结合我院职能职责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认真开展学习研讨。学习研讨时间为2019年9月上中旬。
二、中心(室)在深入学习研讨基础上,组织全院教科研人员进行集体研讨,方式为会议交流,交流时间为2019年9月下旬。具体要求为:
1.普通高中课程教学中心和义务教育课程教学中心各选派1名中心负责人和1名学科教研员,分别代表学段和学科进行交流发言;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中心、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、学业评价中心、教育培训中心,每中心选派1名负责人代表本中心进行发言交流,其他中心(室)自愿发言。
2.交流发言内容分两个部分:一是学习体会认识,二是贯彻文件精神,单位和中心(室)应该做什么、能做什么。每人交流发言时间在15分钟左右。
希望全院职工高度重视两个文件的学习研讨工作,通过学习研讨,认清新形势、把握新特点,共同谋划教科院工作发展,不忘教科研人的职责和使命,为推进新时期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做出教科研工作应有的贡献。
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
2019年8月25日